发布时间:2024-04-24 浏览次数: |
【标准】
加强小餐饮店、小食品店、小作坊管理,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,规定区域、限定品种经营。无制售“三无”食品、假冒食品、劣质食品、过期食品等现象。
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,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,强化企业自身管理能力,彻底治理小餐饮店、小食品店、小作坊的“脏、乱、差”等难点问题,严厉查处制售“三无”食品、假冒食品、劣质食品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。
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求。
(1)依法取得许可,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。
(2)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以及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,并与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。
(3)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(4)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,留存购进食品供货商的许可资质、检验(或检疫)合格证及购货票据等相关证明。
(5)食品贮存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、湿度等特殊要求。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、工具和设备安全、无害,保持清洁。食品分类分架、隔墙离地存放,不得与有毒、有害物品一同贮存、运输。
(6)食品厂、大型餐饮单位、单位食堂、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,留样设施、品种、数量、时间及留样记录符合相关规定。
(7)有上下水设施,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餐饮服务场所要求。
(1)外部环境清洁,不选择对食品有污染风险,及可导致虫害大量孳生的场所。
(2)内部环境整洁,各种物品定位整齐摆放,地面平整,无垃圾、无积水、无破损。墙壁、门窗及天花板表面光洁,无污垢、防霉、易于清洁,空调出风口无积尘。产生垃圾的场所设置密闭的垃圾桶,专间内设置脚踏式垃圾桶。
(3)卫生间设计符合标准要求,不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,独立设置排风装置,不与食品处理区或就餐区直接对接。
(4)加工或盛放生食、半成品、熟食品的工具、容器、设备、场所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物品分开贮存,设有醒目标识,防止发生交叉污染。
(5)根据食品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的贮存要求,设置贮存场所以及贮存设备,贮存场所设计符合要求,通风防潮、保持清洁,采取有效的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设施。
(6)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,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,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,组织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从业人员工作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。
(7)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,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,开展食品安全自查,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。相关记录资料和文件完整真实。
食品加工要求。
(1)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,发现有腐败变质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,不应使用。
(2)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,未经事先清洁的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,必要时进行消毒。
(3)经过初加工的食品及时使用或者冷藏,防止污染。
(4)直接入口易腐食品等冷却和分装、分切等操作在专间内进行,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按规定在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进行。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及相关物品定期清洗消毒,保持清洁。
(5)使用食品添加剂,应在技术确有必要,并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。用容器盛放开封后的食品添加剂,标明名称、生产日期或批号、使用期限,并保留原包装,避免受到污染。
(6)分派菜肴、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清洗消毒,供餐过程中,采取有效防护措施,避免食品受到污染。
食品配送要求。
(1)配送的食品有包装,或者盛装在密闭容器中,包装和容器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。
(2)配送前对配送工具和盛装食品的容器(一次性除外)进行清洁,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消毒,防止食品受到污染。
小餐饮店要求。
(1)经营规模、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保证所经营的食品卫生、无毒、无害。
(2)餐饮具一客一消毒,消毒后放入密闭的保洁橱内,并做好消毒记录。
(3)冰柜内生食与熟食、成品与半成品、肉海鲜分离存放,不得摞放、混放,熟食和清洗过的食品加盖或加保鲜膜密闭遮盖。
(4)加工盛放生、熟食品的案板、刀具、容器分类使用,有明显区分标志。
(5)冷拼间密闭性好,操作台上方配有紫外线灯管,并有专用冰箱、空调。
(6)不购进、不加工、不出售腐烂变质、有毒、有害、索证索票资料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
小食品店要求。
(1)环境整洁卫生,布局合理,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,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分开,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。
(2)经营有温度、湿度等特殊要求食品的,确保食品处于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、湿度环境。
(3)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,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,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。在散装食品的容器、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、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、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、地址、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等内容。
食品小作坊要求。
(1)环境整洁卫生,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,经营区与生活区要分开,加工区与销售区分开。
(2)加工过程中成品、半成品、生品及其工具容器分开,避免生熟交叉使用或混放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或不洁物。食品原料、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
安全标准。
(3)经营冷荤菜、裱花蛋糕的达到“五专要求”,即专间操作、专人制作、专用器具、专柜冷藏、专门消毒。
(4)经营有温度、湿度等特殊要求食品的,确保食品处于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、湿度环境。
(5)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,从业人员佩戴口罩、发帽和清洁的工作服,在密闭的场所及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状况下销售。
(6)食品包装材料在清洁卫生、干燥防污染的环境存放。
(7)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食品和食材,严禁出售过期或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和食材,做好退货或销毁不合格食品记录。
食品摊贩要求。
(1)食品摊贩在有关部门划定或指定的场所、区域、地点和时间内经营。
(2)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销售、加工和废弃物收集设施。
(3)从合法正规渠道采购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,并依法依规落实进货查验要求。
(4)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、用具、容器、设施保持清洁卫生,防止交叉污染或生熟混用。
(5)按照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和集中消毒餐饮具。
(6)食品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,穿戴清洁的工作服,制售直接入口食品的,佩戴口罩和发帽。
(7)制售的直接入口食品要有防蝇、防尘、防虫设施。
【标准】
加强小餐饮店、小食品店、小作坊管理,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,规定区域、限定品种经营。无制售“三无”食品、假冒食品、劣质食品、过期食品等现象。
【漫谈】
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,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,强化企业自身管理能力,彻底治理小餐饮店、小食品店、小作坊的“脏、乱、差”等难点问题,严厉查处制售“三无”食品、假冒食品、劣质食品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。
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求。
(1)依法取得许可,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。
(2)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以及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,并与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。
(3)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(4)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,留存购进食品供货商的许可资质、检验(或检疫)合格证及购货票据等相关证明。
(5)食品贮存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、湿度等特殊要求。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、工具和设备安全、无害,保持清洁。食品分类分架、隔墙离地存放,不得与有毒、有害物品一同贮存、运输。
(6)食品厂、大型餐饮单位、单位食堂、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,留样设施、品种、数量、时间及留样记录符合相关规定。
(7)有上下水设施,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餐饮服务场所要求。
(1)外部环境清洁,不选择对食品有污染风险,及可导致虫害大量孳生的场所。
(2)内部环境整洁,各种物品定位整齐摆放,地面平整,无垃圾、无积水、无破损。墙壁、门窗及天花板表面光洁,无污垢、防霉、易于清洁,空调出风口无积尘。产生垃圾的场所设置密闭的垃圾桶,专间内设置脚踏式垃圾桶。
(3)卫生间设计符合标准要求,不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,独立设置排风装置,不与食品处理区或就餐区直接对接。
(4)加工或盛放生食、半成品、熟食品的工具、容器、设备、场所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物品分开贮存,设有醒目标识,防止发生交叉污染。
(5)根据食品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的贮存要求,设置贮存场所以及贮存设备,贮存场所设计符合要求,通风防潮、保持清洁,采取有效的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设施。
(6)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,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,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,组织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从业人员工作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。
(7)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,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,开展食品安全自查,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。相关记录资料和文件完整真实。
食品加工要求。
(1)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,发现有腐败变质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,不应使用。
(2)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,未经事先清洁的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,必要时进行消毒。
(3)经过初加工的食品及时使用或者冷藏,防止污染。
(4)直接入口易腐食品等冷却和分装、分切等操作在专间内进行,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按规定在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进行。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及相关物品定期清洗消毒,保持清洁。
(5)使用食品添加剂,应在技术确有必要,并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。用容器盛放开封后的食品添加剂,标明名称、生产日期或批号、使用期限,并保留原包装,避免受到污染。
(6)分派菜肴、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清洗消毒,供餐过程中,采取有效防护措施,避免食品受到污染。
食品配送要求。
(1)配送的食品有包装,或者盛装在密闭容器中,包装和容器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。
(2)配送前对配送工具和盛装食品的容器(一次性除外)进行清洁,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消毒,防止食品受到污染。
小餐饮店要求。
(1)经营规模、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保证所经营的食品卫生、无毒、无害。
(2)餐饮具一客一消毒,消毒后放入密闭的保洁橱内,并做好消毒记录。
(3)冰柜内生食与熟食、成品与半成品、肉海鲜分离存放,不得摞放、混放,熟食和清洗过的食品加盖或加保鲜膜密闭遮盖。
(4)加工盛放生、熟食品的案板、刀具、容器分类使用,有明显区分标志。
(5)冷拼间密闭性好,操作台上方配有紫外线灯管,并有专用冰箱、空调。
(6)不购进、不加工、不出售腐烂变质、有毒、有害、索证索票资料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
小食品店要求。
(1)环境整洁卫生,布局合理,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,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分开,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。
(2)经营有温度、湿度等特殊要求食品的,确保食品处于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、湿度环境。
(3)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,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,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。在散装食品的容器、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、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、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、地址、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等内容。
食品小作坊要求。
(1)环境整洁卫生,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,经营区与生活区要分开,加工区与销售区分开。
(2)加工过程中成品、半成品、生品及其工具容器分开,避免生熟交叉使用或混放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或不洁物。食品原料、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
安全标准。
(3)经营冷荤菜、裱花蛋糕的达到“五专要求”,即专间操作、专人制作、专用器具、专柜冷藏、专门消毒。
(4)经营有温度、湿度等特殊要求食品的,确保食品处于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、湿度环境。
(5)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,从业人员佩戴口罩、发帽和清洁的工作服,在密闭的场所及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状况下销售。
(6)食品包装材料在清洁卫生、干燥防污染的环境存放。
(7)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食品和食材,严禁出售过期或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和食材,做好退货或销毁不合格食品记录。
食品摊贩要求。
(1)食品摊贩在有关部门划定或指定的场所、区域、地点和时间内经营。
(2)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销售、加工和废弃物收集设施。
(3)从合法正规渠道采购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,并依法依规落实进货查验要求。
(4)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、用具、容器、设施保持清洁卫生,防止交叉污染或生熟混用。
(5)按照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和集中消毒餐饮具。
(6)食品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,穿戴清洁的工作服,制售直接入口食品的,佩戴口罩和发帽。
(7)制售的直接入口食品要有防蝇、防尘、防虫设施。